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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营改增”行业范围 增加抵扣项目

2013/3/4 [焦点]

全国工商联界别的一份提案指出,上海市“营改增”试点以来,存在部分行业税负不降反增,部分企业不适应税制变化,甚至有部分企业担心规模扩大后,税负和管理成本增加等问题。

这份题为《关于深入推进“营改增”改革的提案》认为,在试点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需要继续在改革中加以解决的问题,以上海市试点改革调研情况来看,主要有以下三方面:一是部分行业进项抵扣范围过窄或有限,导致短期内税负增加;二是部分试点企业尚未完全适应税制变化,政策效应未完全掌握,需要相关部门对企业解决个性化问题、调整投资经营行为等给予培训、指导;三是由于针对小微企业实施优惠税率,部分企业担心规模扩大后,税负和管理成本增加,出现“小微化”倾向等。

对此,该提案建议,一是适当扩大营改增试点行业范围,增加可抵扣项目。在全国范围内,将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物业管理服务业,以及路桥收费业务等纳入“营改增”改革试点范围,加强税率与抵扣范围对新型服务业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二是完善现有政策执行中的“便利性”和“反馈机制”。增强各省市税务部门联络员的力量,加强指导服务,并拓展服务平台。

三是继续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引导小微企业成长壮大。在不同增值税率及适用范围既定的条件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鼓励新型服务企业和业态的成长壮大,如可采用对制造业、高科技企业各种财税扶持政策,防止服务企业分拆及小微化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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