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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启动内设机构调整 新增四部门

2014/2/24 [业内]

中国证监会内设机构及职能调整正式启幕。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央编办日前已同意了证监会内设机构和职能调整方案。证监会将在现有基础上,将8个职能部门合并为4个,同时新设4个部门,总体保持编制总数、内设部门总数不变。

根据中央编办批复,证监会此次内设机构调整分为合并、增设两个部分。

其中,将现发行监管部、创业板发行监管部合并为发行监管部;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上市公司监管二部合并为上市公司监管部;期货监管一部、期货监管二部合并为期货监管部;机构监管部、基金监管部合并为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

同时,证监会将新设立公司债券监管部、创新业务监管部、私募基金监管部、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局(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办公室)4个部门。

邓舸表示,在机构调整过程中,证监会按照功能监管和一事一管的要求,将发行、上市、机构、基金和期货等部门进行整合。同时,适应新的监管形势,增设债券、私募、创新业务和“打非”等部门,并调整理顺了部分部门职责,解决监管真空和监管重复等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证监会机关内设机构的调整,总体上保持了会机关编制总数不变、内设部门总数不变,与相关部门的关系不变,通过内部挖潜来实现资源整合。

与此同时,证监会已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由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肖钢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小组成员。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新设立的创新业务监管部,由该部门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邓舸表示,此次证监会机关部分内设机构职能调整,是证监会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的要求,强化“两维护、一促进”核心职责、大力推动监管转型的一项重要举措。

内设机构调整获批后,下一步证监会将对合并和新设部门的职责进一步细化,做好相关部门的人员配备等工作,力争尽早到位,确保监管工作无缝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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