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报会计监管结果 存八类问题
2018-08-16 [业内]
根据证监会8月3日发布的《2017年度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截止至2018年4月30日,除9家公司以外,沪深上市的3531家公司已全部披露了经审计的2017年年度报告。
证监会抽查了其中798家公司的状况,表示大多数公司能较好的遵循会计准则,但仍从少部分公司中发现了八类问题。其中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判断不恰当;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未充分识别和确认可辨认无形资产;或有对价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有误;收入确认与计量不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资产减值计提不充分,商誉减值测试方法不正确,利用资产减值计提及转回调节利润;金融工具、政府补助、递延所得税、非经常性损益和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相关的准则或规定执行不到位;资产减值、现金流量表、会计估计、终止经营、非经常性损益等相关信息披露有误或不充分,少数公司财务报告还存在文字表述、数字勾稽等方面的简单错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未严格遵守相关要求,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披露不规范、内部控制缺陷相关信息披露不充分、内部控制评价结论不恰当等。
针对上诉8大问题,证监会表示会做好以下5项工作:
一是通过发布该年报会计监管报告,向市场传递执行会计的各项监管标准,引导企业提升执行质量。
二是整理公司出现的问题,与各一线监管部门进行判断与整理,按照有关监管安排进行处理。
三是对会计准则不明确的问题加强调研,对执行中存在争议的问题尽快形成口径,收集案例,指导市场实践。
四是对市场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沟通和技术指导。
五是进一步强化对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审计项目的监督检查,完善体系,并加大专业指导和培训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