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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通报2019年以来上市公司违规处分情况

2019-08-26 [焦点]

深交所18日发文称,2019年以来,深交所在中国证监会的领导下,积极履行一线监管职责,严厉惩处上市公司各类违规行为,在督促上市公司坚持“四个敬畏”、坚守“四条底线”,引导上市公司增强依法合规经营意识,着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2019年至今,针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方面的违规事项,深交所共作出纪律处分决定书62份,处分总量较去年同期37份明显增长。

从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看,主要集中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及上市公司违规担保、未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增持承诺等六个方面。

第一,严厉打击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及上市公司违规担保行为。2019年以来,深交所共对9起资金占用违规行为进行处分。

第二,严厉打击未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增持承诺等违规行为。2019年以来,深交所对16起违反承诺行为的共24名承诺主体予以纪律处分。

第三,严厉打击重大事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2019年以来,深交所共处理15起信息披露违规行为。

第四,严厉打击财务造假、会计差错等定期报告相关的违规行为。2019年以来,深交所对3家存在财务造假或会计差错的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

第五,严厉打击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的违规行为。2019年,针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3名注册会计师在担任佳电股份2013-2015年签字会计师期间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以及执行审计程序时未勤勉尽责的违规事项,深交所予以通报批评。

第六,严厉打击内部运作不规范、董监高履职不尽责的违规行为。2019年以来,针对*ST利源、中南建设、珠海中富未就重大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ST德豪违规取消股东大会,达华智能长期未回复深交所问询等违规事项,深交所对上市公司及履职不尽责的董监高予以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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