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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注协发布指导意见指导新冠肺炎疫情下的审计工作

2020-03-31 [业内]

中注协发布指导意见指导新冠肺炎疫情下的审计工作

来源:中注协网站    编辑:众华

 

3月20日,为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在新冠肺炎疫情下做好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确保审计质量,中注协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下执行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供注册会计师执业时参考。

指导意见共包括9个部分,各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关于执行审计工作的基本原则。明确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组在新冠肺炎疫情下执行审计工作时,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统筹疫情防控和年报审计工作、在审计准则框架下合理审慎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以非常规审计手段有序推进审计工作、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确保审计质量。

二是关于如何高效地组织和管理审计工作。提示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组需要根据本事务所和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考虑在事务所层面统筹安排审计人员、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加强项目管理和技术支持。

三是关于调整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法。提示审计项目组需要积极研究疫情对审计工作可能产生的影响,考虑是否需要对初步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以及初步制定的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法进行调整,以及如何调整。

四是关于采用远程方式执行审计工作的局限性和额外风险。探讨采用远程方式执行部分审计工作的可行性、远程方式的局限性以及可能给审计工作带来的额外风险,提示审计项目组需要特别关注的事项。

五是关于实施函证程序的特殊考虑。能否有效实施函证程序,对审计质量至关重要。本部分举例说明了审计项目组在新冠肺炎疫情下实施函证程序时可能遇到的常见困难以及可以考虑采取的应对措施。

六是关于通过远程实时视频方式实施存货监盘、检查实物资产、访谈相关单位或人员等审计程序的特殊考虑。主要探讨通过远程实时视频方式实施存货监盘、检查实物资产、访谈相关单位或人员等审计程序的可行性和风险,提示审计项目组需要特别考虑和关注的事项。

七是关于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提示审计项目组如何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造成的影响,以及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影响。

八是关于对审计报告的影响。提示审计项目组如何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对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意见)产生的影响。

九是关于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采用远程方式执行的审计工作和获取的审计证据。提示审计项目组如何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采用远程方式执行的审计工作和获取的审计证据,以及如何将以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的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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